办理条件
所持居住证即将到期或已过期的,均可申请居住证续期。
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和《佛山市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
2、申请人的《广东省居住证》。
3、在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处所证明,如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5、以就业或经商为由申请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需提供相关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申请签注。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与之前居住时间连续计算。
2、提供的劳动合同或租赁合同,需注意有效期限非即将到期。
窗口办理流程
1、携带所需材料到所在地村(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下称“村(居)服务站”)提交申请 2、服务站检验材料,审核通过,当场变更居住证有效期
网上办理流程
暂无
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且原有居住证芯片无问题,签注完成后可当场发证。
收费标准
免费
办事窗口
日常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工作由村(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下称“村(居)服务站”)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