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个人
办理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发挥高级老专家作用的意见》第2条,审批条件为: 1、范围:已聘为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2、 延长退休年龄的最高年限 (1)教授、研究员及相当职务的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最高不超过70周岁; (2)副教授、副研究员及相当职务的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最高不超过65周岁;女性高级专家,凡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可到60周岁退休,不需要办理延退手续,但达到55周岁时,应免去其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把主要精力用在专业技术工作上。 3、延长退休需同时具备的条件 (1)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确因工作需要。即正在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尚未完成;本人系学科、技术带头人或特殊专业、重点学科和新学科急需的骨干;退休后尚无人接替工作,以及边远山区和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所需要的人才。 (3)本人同意,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所需材料
根据《关于进一步发挥高级老专家作用的意见》第2条,并结合实际情况,需提交材料为: 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后的《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一式两份。 1.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后的《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一式两份。
窗口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或个人向区人社局或事权委托管理下放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相关资料; 2、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点击“网上办事”栏目,选取“部门服务”栏目,选择“佛山市”,进入所需办理的部门,选取需要办理的“服务事项”,点击“在线申办”; 2.申请注册网上办事大厅帐号,阅读并确认注册协议; 3.申请人网上申请办事,在线填表,上传电子化材料并提交,同时出具网上申办(预约)凭证并收到申报编号及提示成功的短信通知; 4.窗口人员网上预审核申请材料; 5.业务科室审批人员网上审核申请材料; 6.申请人提交原件(复印件)至窗口进行核对或备案; 7.窗口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申请人同时收到申报编号已办结的短信通知,也可登陆http://wssp.fsxzfw.gov.cn/presearch.jspx查询办事结果; 8.申请人领取证件。
法定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报上级办理
收费标准
禅城办事窗口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人才和高级专家管理科 0757-83878562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1座206室 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经公交:106、112、113、118、127、137、138、158、160,地铁:广佛地铁同济路站
南海办事窗口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人才和高级专家管理科 0757-83878562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1座206室 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经公交:106、112、113、118、127、137、138、158、161,地铁:广佛地铁同济路站
顺德办事窗口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人才和高级专家管理科 0757-83878562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1座206室 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经公交:106、112、113、118、127、137、138、158、162,地铁:广佛地铁同济路站
高明办事窗口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人才和高级专家管理科 0757-83878562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1座206室 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经公交:106、112、113、118、127、137、138、158、163,地铁:广佛地铁同济路站
三水办事窗口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人才和高级专家管理科 0757-83878562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1座206室 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经公交:106、112、113、118、127、137、138、158、164,地铁:广佛地铁同济路站